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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是民生之本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市人社局以“创”字当头,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,全力支持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,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,探索出新形势下就业新路径。
就业政策“领航”,创造更多就业岗位。密集出台了《本溪市就业促进条例》、《本溪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等支持就业。截至2015 年12月末,全市累计实现城镇实名制就业35.89万人次,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.96%,确保了全市就业形势基本稳定。
自主创业“启航”,开启就业新天地。实施“本溪市创业援助行动三年计划”,明确构建“一个格局”、创建“二个基地”、实行“三项援助”的扶持创业总体思路,引领自主创业全面起航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全市共有3000余名失业人员走上自主创业之路,带动就业近20000人。
就业援助“助航”,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。在全省率先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《本溪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》,将公益性岗位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,建立精细化、长效化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,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。截至2015年12末,全市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累计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3576人次,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为零。
公共服务“护航”,畅通求职之路。在全市建立起覆盖城乡的4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,创造性开展“就业走基层服务惠民生”、“送就业岗位进千家万户”、“药都企业招聘专场招聘会”等系列就业服务活动,真正当好 “顾问”、扮好“红娘”、做好“后援”,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。